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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关于周作人批示”的来龙去脉
http://www.100md.com 2003年4月29日 读书文摘 2003年第7期
     周作人在1949年底给周恩来写信,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信是怎么传播开来的?毛泽东是否看过此信并有“说话”或“批示”?这些都是应该弄清楚的问题。弄清这些问题,不但是研究周作人的需要,而且也是研究毛泽东的需要,研究建国之初党和政府有关政策的需要。

    关于周作人给周恩来写信的事,传言不少,见于文字的,以我所接触的材料看,最早的是唐弢的《关于周作人》(《鲁迅研究月刊》1987年第5期),其中说:

    大概是一九五○年吧,中央召开全国文物工作会议,我从华东来到北京。文物局长郑振铎,还有文化部长沈雁冰等,刚从政务院总理周恩来那里拿到一封周作人给他的信。信很长,将近六千字,是周作人的亲笔。总理交给文学研究会几位同人拟具意见,我从西谛(郑振铎)那里得见此信。信的开端没有抬头,只见“XX先生”,信末则说,“本来也想写给毛先生,因为知道他事情太忙,不便去惊动,所以便请先生代表了。”写信的日子是“民国三十八年七月四日”,署名“周作人”。按此计算,这封信送出之前,大概有过一段踌躇反复的不算短的时间。

    唐弢的这段话,有好几处是经不起推敲的:第一,文学研究会在三十年代已停止活动,新中国成立后更不复存在,周总理怎么会“交给文学研究会几位同人”去“拟具意见”呢?第二,所谓“文学研究会几位同人”,无非是指沈雁冰、郑振铎和叶圣陶,当时沈是文化部部长,郑是文化部属下的文物局局长,叶是直属于政务院的出版总署副署长。他们是否可能“从政务院总理周恩来那里拿到一封周作人给他的信”呢?不可能。因为,总理如果认为此信应交文化部办,必然由政务院发文至文化部,部长阅后认为应由文物局提出处理意见,就将文批给下属文物局。如此事需要出版总署合办,应由政务院同时发文给该署。政府机关办事,怎么可能像民间熟人串门,随随便便“拿到”一封信,在老熟人之间递来递去的传阅?唐弢所说“拿到”一封信和“几位同人拟具意见”云云,是他想像出来的。他不熟悉政府机关办事程序,就想像错了。第三,唐弢确从郑振铎那里看到周作人致周总理的“亲笔信”。但这信不可能是从总理那里“拿到的”。试想,总理如真的收到周作人的信,怎么会把原信给郑振铎呢?而必然要秘书处抄录或打印(当时还没有复印机)再发文至文物局,原信存档备查。唐弢看到的既然是“亲笔信”,那一定是周作人自己抄录的信寄给郑振铎的。唐弢文中说:“信的开端没有抬头,只写了‘XX先生’。”这就可见是抄件。如真是从总理那里“拿到”的信,抬头必写“总理先生”或“恩来先生”,怎么会是“XX先生”呢?(唐弢后来还得到了这封“亲笔信”的照片,印在他的《西方影响与民族风格》一书中,那抬头是“、、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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