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的家庭与婚姻
1918年6月3日《北京大学日刊》上发布北大教师“进德会”选出评议员和纠察员的消息。此会是由蔡元培倡议的,志在鼓励并约束教师“遵纪守法”的组织。分三种会员,甲种取基本之戒;不嫖娼不赌博不纳妾;乙种除遵守甲种三戒,外加厘守教师清贫和清高的二戒;不当官不当国会议员;丙种等于过清教徒生活或当年盛极一时的“斯多噶主义”,除遵守甲乙五戒外,再加烟酒不沾而且不吃肉(护生)戒尽红尘乐事。时任北大文科学长的陈独秀和北大图书馆馆长李大钊皆于是年初参加,经半年的筹划和审议,这次陈独秀被选为评议员,李大钊选为纠察员。进德会成立之后是否还有教师出入八大人胡同烟花楼台或被“李纠察员”逮住而予以难堪,就不必也不能查证了。必须指明,这是个自觉参加因而也是很严以自律的组织;此会没有任何社会政治色彩,纯系道德规范性质,比如曾被鲁迅怒斥为“奉卖过人肉”的刘师培也被纳会并被选为评议员,即此一例足以资证此会性质。评议员陈独秀时年虚岁四十,拥有两位妻子并有子女7个。当时,陈独秀与第二位妻子高君曼同居于北京,身边还带有前妻高晓岚所生的松年和君曼的大女儿子美,生活甚是安定。19世纪末的青年,从理论上说是中国传统婚姻制度的最后一批牺牲品。陈独秀也逃不脱这样的命运,一如鲁迅遵寡母之命娶朱安为妻相仿,说是“母亲给我的礼物”,结婚乃孝道而已。后来,这种婚姻受二十世纪初西潮冲击而破裂者比比皆是,当然也有封建包办而白头偕老的,如李大钊,如胡适。在自由恋爱作为反封建争取人权的社会问题引起广泛关注后,抛弃“礼物”再自己选择佳偶是不足为奇的时尚,陈独秀的自由选择和家庭结构引起非议乃至遭到继父衍庶为首的陈家大族的强烈责难,是因为前后两位夫人出自同父异母的姐妹俩。一
关于陈独秀与高晓岚结婚之期,历来都是根据陈松年按照大哥延年的生年推前一年,定为乡试不第的1897年,是年冬陈独秀结婚。但是为什么要推测,为什么不引陈独秀自己的话予以资证呢。《实庵自传》写到南京乡试赁屋旅次时有一段写他们住房没有茅厕却又用不惯马桶,只得在住房两侧的空地上拉野屎的描写,说到有几个平日口不离礼义廉耻正心修身的荒唐鬼还“时到门前探望,远远见有年轻的妇女姗姗而来,他便扯下裤子蹲下去解大手,好像急于献宝似的”,陈独秀特瞧不起这种“臭”到了家的伪善,那他自己怎么办,只得挨到黑夜,因此有时踏了一脚屎回来,已经气闷,还要受别人的笑骂,骂他假正经,接着,陈独秀说出了一段直到今天还不敢被陈独秀研究者所引用然而却既有史料价值又显示个性的话:
“假正经”,骂得我也许对,也许不对,我那时不但已解人事,而且自戕得很厉害,如果有机会和女人睡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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