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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376952
李真的悔罪书
http://www.100md.com 2025年11月6日 读书文摘 2003年第9期
     按:李真,原河北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因在任期间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于2002年8月31日,被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本文是他在狱中写下的悔罪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在事业上我曾有过昨日的辉煌,可竟在一夜之间沦为了今天的阶下囚。此时我深为失去自由、亲人所痛苦,更为对党和人民犯下重罪而悔恨!

    我像所有同龄人一样,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从小沐浴着党的阳光雨露,吸吮着人民的乳汁,从小学到大学最后走上工作岗位,党和人民给予了我很多殊荣。自己也曾是一个热血男儿,青年时代常常和朋友、亲人们在一起谈理想、谈未来,忧国忧民,对社会上官僚腐败现象无比愤慨,万分怒视,心中暗下决心,当有一天在事业上有所成就时,一定要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己任,用自己的一腔热血报效祖国。

    在我事业成长的过程中,党组织付出了极大的心血,给予了许多关怀和培养,为我提供了十分难得的机遇和环境。我于1990年任秘书,1992年又改任政府办公厅秘书,1993年初,我成为了河北历史上最年轻的省委办公厅秘书。在如此特殊的工作岗位上本应更加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机遇做好工作。但由于我缺少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对党的组织原则、规章制度理解得不深,领会得不好,逐渐养成了骄狂、自以为是的坏作风,并被官场上的阿谀奉承、不择手段地追逐名利等陋习所迷惑。这些阴暗的消极现象对我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也逐渐萌生了一种迫切的功名欲望,还对自己的未来设计了一个所谓的发展蓝图,将来能成为一任封疆大吏或政府阁员。在这种强烈的功名思想驱使下,凭借领导对我的特殊信任,利用工作之便,广泛地建立密切关系,凡有求于我的人,只要认为应该帮助,即使由此给己带来某种不利也都在所不惜地尽量给予支持,根本没想有些事是党内制度、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而认为这种所谓的豪情仗义、敢言敢为一定能在政坛上赢得一批坚定的支持者和人格上的“赞誉”,会对未来的仕途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这种政治上的幼稚,确实也曾使我同河北的有些省、市级领导建立了极为信任的关系,当然也有相互利用的心理。凡我认为有可能的,都积极地给予支持。这种效果,使我在他们心目中的位置就越感重要,觉得我的作用无人可以替代,再加上渲染,我在河北政坛上竟成了一个神乎其神的人物了。

    我于1994年底被任命为省委办公厅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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