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一人案件”始末
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不久,发生一起轰动国内外的重大错案,那就是薄一波、刘澜涛、安子文、杨献珍等同志的所谓“六十一人叛徒”案(也叫“三六”大案)。所谓“叛徒”,就是在日寇势力侵犯华北的1936年,经中共中央批准,被囚禁在国民党北平监狱的这些同志,在监狱主管当局印好的“反共启事”上签了字而离开监狱,投身抗日斗争的那段往事。狱中党支部组织两次要求无条件释放的斗争没有获得成功
1931年1月,中共中央在上海召开了扩大的六届四中全会。会后,王明推行“左”倾冒险主义的政治路线和宗派主义的组织路线,派遣许多中央代表或“新的领导干部”到各地去,对革命根据地和白区地方党组织进行所谓“改造”。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原顺直省委被撤销,中央派陈原道、徐兰芝到天津组成新的顺直省委。当时,多数党员对六届四中全会和党中央的一些做法有意见,因此省委成员经常在旅馆里开会,激烈地争论问题,甚至忘记了所处的地下工作环境,吵起架来,被敌人侦知。2月,省委遭到了大破坏,30多人被捕。
省委机关遭破坏后,中央又陆续派一批人重新组建了河北省委。省委机关随后迁至北平。当时,党内情况仍很混乱,新来的人跟下面不联系或联系不上,不积极工作,而北平基层组织又与党失去了联系,单独活动。就在这时候,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参与特科工作的顾顺章于4月在武汉被捕叛变,担任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主席的向忠发6月在上海被捕叛变。当月,河北省委又遭到大破坏,由于出了很多叛徒,破坏的面特别大,包括天津、北平两个市委的人员在内,不到一星期时间,就有300多人被捕入狱,薄一波等也在这300多人中间。
被捕的人都被关押在北平城东的帽儿胡同看守所。审讯团对被捕的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采取突击审讯的办法,要他们立即“转变”(即叛变),供出组织关系,立即破获共产党机关和立即逮捕共产党人。三个“立即”做到了,就让他们加入“青年爱国组织”,从事反共事业,也叫做给“出路”。
在头一周,敌人的办法从表面上看是“成功”的。那些对党不满、对革命悲观失望的人,在敌人这一猛击之下就立即“转变”了。叛变者多为中央新派到北平的河北省委的人,而其中又多是留苏学生,例如廖划平、杨缉安、李国瑜、郭亚先、赖德、史汉仙等。他们的叛变又影响了一些其他的人,一时形成了所谓的叛变浊流。面对这股叛变浊流,薄一波、乔国桢、胡锡奎等人非常着急,当时他们被分别关在三个牢房里,三人就隔着墙缝互相商量制止叛变歪风的对策。经过暗中串连和积极工作,向大家说明革命并不会因为省委的破坏而失败,革命总是要胜利的。要求每个革命者都要经得起法庭上的考验,并给大家提出一些对付审讯的办法:不要供出任何机关、任何人;不要讲有损于党、有损于革命的话;不要在敌人准备的什么宣言上签名;打“官司”只打自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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