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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420063
多情应笑我——梁宗岱的反叛与追寻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2月31日 读书文摘 2007年第10期
     胡适在一九三四年四月十八日的日记中说:“梁宗岱婚变案,自前星期日梁夫人亲笔写信委托我与受颐为全权代表后,昨夜受颐与宗岱代表朱孟实(案:朱光潜)谈判结果甚满意,今天我邀梁夫人与受颐来吃饭,又在电话上把这方面意见告知孟实,请他饭后来谈。下午两点钟,孟实来了,我们三人把商定的条件写出来,梁夫人签了字,由孟实带回去,请宗岱签了字,仍送给我保存。条件如下:(一)需法律离婚。(二)诉讼费归宗岱担负。(三)法律判案之扶养费,自去年一月起,至今共乙千六百元,由宗岱付与何氏。(四)另由宗岱付给何氏生活费五千二百元,分四次付清。此案我于一九三二年十月十七日代何氏致函宗岱,提议离婚,她只要求五千五百元。宗岱无赖,不理此事,就致诉讼。结果要费七千多元,而宗岱名誉大受损失。小人之小不忍,自累如此!”。

    谈到这场婚变,我们要回溯到一九二一年,当时梁宗岱十八岁,据后来成为梁宗岱最后一任妻子的甘少苏的《宗岱和我》一书中说:“中学毕业前夕,宗岱接到一封家信,催他火速回家。原来,一向反对宗岱外出读书求学的老祖母,在新会老家为他订下了一门亲事,想用婚姻这根绳索将孙子拴在自己身边。婚事由父亲操办,已经择好了佳期,就等拜堂成亲了。可宗岱岂能容忍这种封建包办婚姻?不管家里怎样威胁、劝说,他死活不依。尽管由于傧相的拉扯,总算勉强拜了堂,可他无论如何不肯进洞房,把自己关在书房里看书。接踵而至的‘说客’使宗岱大为恼火,他索性脱光衣服,手里拿着纸和笔,谁进来,他就高声喝问:‘你要说什么,快说出来,让我记下!’吓得再也没有人敢来了。婚礼就这样在宗岱的反抗中草草收场。‘新娘’何氏也是新会人,长相漂亮,可只念过三年小学,文化上当然不如宗岱的女友,加之宗岱与她素不相识,根本谈不上什么感情。明知不可能得到宗岱的爱,何氏内心痛苦不堪。宗岱吵过闹过之后,也很可怜她———她也是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呀,总不能弄得人家走投无路!于是宗岱去找她商量,说明虽然真正的夫妻关系并不存在,但他愿意帮助她,带她去广州读护士学校,并供应她在校期间一切费用,直到毕业工作为止。何氏心里虽不是滋味儿,但见到宗岱主意已定,也无可奈何。左思右想,只好同他一起来到广州。宗岱很快送她进了护校,直到后来他去欧洲留学,也没有忘记对何氏的诺言,还是照常汇钱给她读书。”

    文中说到何氏在知识程度上不如宗岱的女友,这指梁宗岱在读培正中学三年级时,班上转来了七名妙龄女生,据甘少苏书中说:“宗岱对一个叫陈存爱的女同学很有好感,总是找机会同她接近。陈存爱是从天津教会女子中学转来的,英文很出色,人也灵秀,只是性格孤傲,不大同其他女生交往,对男生更是不理不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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