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彩霞事件与清朝科场大案
高考是我国最重要的选拔人才的制度,维护高考的公平和公正无疑是十分重要的。可是,罗彩霞事件让我们再次看到了强权对社会公正的戕害。在庄严的高考中,两个女孩的遭遇却是那样的不同。2004年,考了514分的农村女孩罗彩霞连一所专科学校的录取通知都没有等到,而她的同班同学王佳俊虽然只考了335分,却顺利走进了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本科,她在大学里的名字就是罗彩霞,原因就在于王佳俊有一个担任湖南隆回县公安局政委的父亲王峥嵘。现在,这个事件虽然曝光了,但王佳俊顶替罗彩霞的细节尚未查清,除了王峥嵘之外,还有哪些官员牵扯其中,人们正在拭目以待。在关注这起高考舞弊案进展之际,我们不妨回顾一下清朝的科场舞弊案。以历史对照现实,我们或许就会得到诸多启迪。有清一朝,大的科场案(由科举引发的舞弊案)共有三起,分别为顺治十四年的丁酉科场案、康熙五十年的辛卯科场案和咸丰八年的戊午科场案。
顺治十四年(1657年),江南地区选拔举人的乡试将在江宁(今南京)举行。顺治皇帝核准了礼部遴选的20名考官,专门召见主考方犹、副主考钱开宗,叮嘱告诫秉公选拔贤才,切勿营私舞弊。
自谓圣门弟子的考生良莠不齐,有心术不正者自知翰墨低劣难以录取,各找途径以钱开路。主考也好,考官也好,在黄金白银面前乱了方寸,或半推半就,或来者不拒。早在发榜前,业已风传考场关节颇多。榜发之时传言有了印证:多个众所周知才低品劣之徒弹冠相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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