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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作家笔下的“娜拉们”
http://www.100md.com 2011年12月14日 读书文摘 2011年第12期
     张春田

    在“娜拉”的中国接受中,胡适、鲁迅、周作人、茅盾、郭沫若、欧阳予倩等一批知识分子,都先后介入其中。知识分子针对易卜生剧作或者现实中的“娜拉事件”直接发言,让人大开眼界;不过,另一种方式也不容忽视,即通过话剧文本的创造,再现中国化的“娜拉”,建构中国的“娜拉”谱系。如向培良所言:“《新青年》最初介绍Ibsen之剧本,直接应这个而起的有胡适之、熊佛西、侯曜等,他们大体上都可以说是社会问题剧作家。”他提到熊佛西《青春底悲哀》、《新人的生活》,侯曜《弃妇》、《复活的玫瑰》,欧阳予倩《泼妇》、《回家以后》,汪仲贤《好儿子》等。此外还有郭沫若、白薇、陈大悲、曹禺、夏衍,都曾参与到“娜拉型”话剧的构建之中。“娜拉型”不断被拓展和泛化。成仿吾《欢迎会》的主人公刘思明,也因“出走”行动,而被研究者们认为是“一个男性的娜拉”。1927年欧阳予倩写《潘金莲》,也被视为“娜拉型”话剧。欧阳予倩“翻数百年之陈案,揭美人之隐衷”,让潘金莲发出控诉:“一个男人要磨折一个女人,许多男人都帮忙,乖乖儿让男人磨折死的,才都是贞节烈女。受磨折不死的,就是淫妇。不愿意受男人磨折的女人就是罪人。”多年后郭沫若在《寿欧阳予倩先生》中还提到:“吃人礼教二千年,弱者之名剧可怜。妙笔生花翻旧案,娜拉先辈缤金莲。”“五四”作家以文学的方式,介入到关于“娜拉”的阐释之中,与大众媒体中的思想评论文本进行潜在对话。在这个意义上,五四期间大量出现的“娜拉型”话剧,值得关注。

    首开“娜拉型”话剧先声的,是胡适的《终身大事》。根据胡适在剧本前“序”中的交代,这个剧本本来是应朋友请求用英文写出的,预备给在北京的美国大学同学会排演。因为寻不到女角色,没有排演。后来有一个女学堂想用,所以才把它翻译成中文。《终身大事》叙述的是年轻女子田亚梅与陈先生的婚姻,遭到父母反对。面对家庭的压制和阻碍,田亚梅认定“这是孩儿的终身大事,孩儿该自己决断”,离开家庭,与陈先生出走了。剧中的田母、田父,有很强的象征性,分别代表了中国传统的宗教神道和宗族伦理。田太太就是佛教、道教代言人;自以为文明新派的田先生,则是孔教的代言人。

    关于这部戏,胡适的初衷是写一部Farce(“游戏的喜剧”),不过在接受中是被作为社会问题剧看待的。对此,相信胡适自己不会反对。他在“跋语”里简述这部戏的遭遇,借一段反语表露内心的不满:

    这出戏本是因为几个女学生要排演,我才把他译成中文的。后来因为这戏里的田女士跟人跑了,这几位女学生竟没有人敢扮演田女士。况且女学堂似乎不便演这种不狠道德的戏!所以这稿子又回来了。我想这一层狠是我这出戏的大缺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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