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钓鱼执法
贱民,行旅,衙役
钓鱼执法,在中国是个古已有之的旧传统,一丁点都不新鲜。在明清两朝,政府具体的执法人员,被称为衙役。具体地说,就是三班衙役中的快班,所谓捕快之类的人物。捕快在法律上属于三代不能参加科举的贱民,但是,这个贱民,只是在青天大老爷那里才名副其实,而在老百姓那里,捕快则往往被尊为“翁”或者老爷。因为,朝廷的法度,实际上是靠这些人来落到实处的。在某些情况下,普通百姓,是罪犯还是良民,往往在他们的一念之间。因此,尽管对外名声不佳,政治地位不高,但想当捕快,还得花钱买。当不上正经制役,做不拿工钱的帮役、白役,也一样趋之若鹜。所以,凡是个县衙,里面都一堆一堆的衙役,大大超编。
超编不要紧,因为一个县衙,真正吃官粮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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