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低俸制”的真相
品级,洪武,朱元璋,标准不低,“折色”缩水,财政黑洞,“低薪养廉”
陈忠海明朝出了许多海瑞那样的“穷官”,反映出官员薪俸水平较低,是治政者有意为之还是客观条件所限?同时,有人认为“低俸制”可以促进官员的廉洁自律,产生更多的清官,这样的说法是否成立呢?
标准不低
古代官员的“工资”一般称俸禄,包括“俸”与“禄”两部分,关于二者的区别,南怀瑾先生在 《论语别裁》 中指出:“‘俸等于现在的月薪,‘禄有食物配给。”一般说来,“俸”主要以货币形式发放,“禄”发放的形式主要是实物,除粮食外,还有绢、布、炭等日用品,甚至还有花椒、盐、柴禾等。
对官员发放俸禄的制度最早开始于西周时期,魏晋实行九品中正制,其后官员品级体系逐渐完善和固化,俸禄与品级之间形成了对应关系,官员的职位一旦确定,品级也就明确了,也就享受着相应的俸禄。各代对官员薪俸标准都格外重视,将其视为维系庞大官僚队伍正常运转的一项重要保障。
各代的薪俸标准有很大差别,在人们印象中,唐朝、宋朝标准较高,而汉朝和明朝较低,尤其是明朝,薪俸低到了让官员们无法正常生活的程度,不仅一些级别较低的基层官员如此,就连一些高级官员也一样,如官居正二品的海瑞,相当于现在的正部级,平时生活得很清贫,母亲过生日买了2斤肉都成为同僚间谈论的新闻,其死后的全部遗产装在一只破竹笼里,包括8两银子和几件旧衣服。翻开 《明史》,多次出现尚书级别的高官“卒之日,贫不能殓”“卒之日,家无余财”的记载。
朱元璋分别于洪武四年 (1371)、洪武十三年(1380) 和洪武二十年 (1387) 三次为官员“定薪”,将官员分成九品,每品又分为“正”和“从”两档,从最高的正一品到最低的从九品形成18档“工资体系”,朱元璋命人将其刻在石头上,不仅昭示天下、统一执行,还将其作为后代的“永制”。

洪武二十年 (1387) 的这次“工资改革”,在标准上较之前有所降低,并且取消了俸钞,官员的收入主要以禄米的形式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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