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抢救运动”中的 康生、毛泽东与周恩来(下)
特务,康生准备杀人,,毛泽东强调“一个不杀,大部不捉”,康生号召“抢救”,《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重申毛泽东的“九条方针”,周恩来回延安,,促使“抢救运动”转入“甄别”阶段,毛泽东多次在不同场合赔礼道歉
宋金寿康生准备杀人,
毛泽东强调“一个不杀,大部不捉”
20世纪80年代初,笔者在协助李维汉整理回忆录时进行采访,有老同志说:康生准备在边区系统杀人,而且是杀一个,还要有两个人“陪绑”,以杀一儆百。这件事被毛泽东知道了,予以制止。

应该说,毛泽东提出“一个不杀,大部不捉”,是有针对性的。
康生拥有生杀的大权。因此,毛泽东的“一个不杀”是针对康生的“杀人”主张提出来的。
“大部不捉”也是针对康生的。大规模的“抢救运动”,实际上是从1943年4月1日的“大逮捕”开始的。以后,凡有所谓“重大问题”的人,都被送往中央社会部或边区保卫机关,使得两处“人满为患”。其时,毛泽东才提出“一个不杀,大部不捉”。但到底是在哪一天提出来的,笔者也无法确定。
据 《毛泽东年谱》 记载:1943年7月, 毛泽东在同袁任远谈话时, 说:“对于有问题的人,一个不杀,大部不捉。杀人一定要慎重,你把人杀了,将来如有证据确实是搞错了,你虽可以纠正,但人已死了,死者不能复生,只能恢复名誉。另外,也不要随便捉人,你捉他干什么,他能跑到哪里去?”
笔者以为,这不是毛泽东第一次谈“一个不杀,大部不捉”,应该更早一些。
1943年8月15日,中共中央作出 《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其中也写入了“少捉不杀,或少捉少杀”的话。
10月19日,毛泽东在绥德反奸大会材料上批示说:“一个不杀,大部不抓是此次反特务斗争中必须坚持的政策。一个不杀则特务敢于坦白,大部不抓,则保卫机关只处理小部,各机关学校自己处理大多数。须使各地委坚持此种政策。”
毛泽东提出了“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的政策,延安的反特务斗争,虽然清查出了大批的“特务”,但确实没有杀一个 (自杀者除外)。
康生号召“抢救”,《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
重申毛泽东的“九条方针”
1943年7月15日,康生在中央直属机关干部大会上作 《抢救失足者》 的报告。
康生在报告中说:“现在边区的军队、边区的人民都动员起来了。因此,我们延安各机关学校更要加紧起来审查干部,巩固组织,清除内奸,这是我们目前急不可缓的任务。”“在三个月以前,我们在此地曾告诉过大家 (指4月9日和12日召开的中央直属机关干部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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