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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做Orange的舅妈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读书文摘·中旬刊》 2011年第11期
     1

    那时,他在小镇开了一家3层楼的客栈,一楼做pub,2楼3楼有房间,一共才8间房,每间装饰不同,很受游客喜欢。他养了一条名叫Orange的狗,自称是它的舅舅。见到女客人喜欢就会喊:Orange,去找舅妈玩。

    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正和一个女游客打得火热。那女孩二十五六岁,瘦瘦的身体里,蕴藏着让男人无法抗拒的力量。眼睛里带着勾人魂魄的东西。他被她迷住了,和Orange一起围着她团团转。

    我坐在吧台敲着桌子喊:老板给我一杯冰茶。敲了半天,他才斜着眼睛看了我一眼,说:“自己去弄嘛。”然后继续把自己窝在卡座里和那女孩玩扎金花。

    我自己弄了冰茶,又洗了几个待洗的杯子,有客人来的时候,干脆做起了服务生。

    午夜一过,店子打烊了,他搂着女孩的腰上楼去了。倒是没忘和我摆摆手说谢谢,还说:“今晚的收入都归你啦。”

    我毫不客气地数了数那些钱,1760块,全部纳为己有。

    我也住在他的客栈里,经过他的房间时,我仿佛听见他和她的喘息。所以,我恨恨地对着门骂了句:“不要脸。”然后招手对卧在一旁的Orange说:“走,跟舅妈走。”

    2

    我曾经是个胖子,我做胖子时爱过一个人。但是他不知道。后来我莫名其妙地讨厌起吃这项运动,便停止了胡吃海塞,瘦掉了30斤,变成一个锁骨蝴蝶一样翩跹在颈下的美女。

    我再出现在那个人面前时,他吓了一跳,以为我去吸了脂。

    我们开始了一段3个月的恋爱,可最后无疾而终。他说其实喜欢一个人和她的胖瘦无关,最重要的是feel。我曾经对你没有feel,现在也没有,所以我们还是结束吧。

    我知道他的意思。我不是他的Miss Right。

    结束那段感情又让我瘦了10斤,这下,我可真成一名靠谱的骨感美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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