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错了
在民法的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一百年前的法兰西。正义的一天——
1898年1月13日,著名作家左拉在《震旦报》上发表致共和国总统的公开信,题为《我控诉》,将一宗为当局所讳的冤案公曝天下,愤然以公民的名义指控“国家犯罪”,替一位素昧平生的小人物鸣不平……
该举震撼了法兰西,也惊动了整个欧洲。许多年后,史学家甚至视之为现代舆论和现代知识分子诞生的标志。
事件源于法兰西第三共和过时期。1894年,35岁的陆军上尉、犹太人德雷福斯受诬向德国人出卖情报,被军事法庭判终身监禁。一年后,与此案有关的间谍被擒,证实德雷福斯清白。然而,荒谬登场了,受自大心理和排犹意识的怂恿,军方无意纠错,理由是:国家尊严和军队荣誉高于一切,国家不能向一个“个人”低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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