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权格局新博弈
解决国家面临的种种问题都可从财政改革入手。“国家面临的种种问题都与财政有关。”在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眼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最繁复的财税改革重绘路线图,针脚清晰而不失细密。
“财税体制改革中深层次的、根本的、关键的、核心的问题是财权事权定位划分和匹配。”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未提“财权”,但并不否认适度地划分和分配财权,这是未来需要探讨的重点;而事权财权在各级政府之间如何配置和划分,是现在没有解决的。
对于《决定》中所明确的“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结合税制改革,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在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甘功仁看来,意味着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格局“是不能大改的,最多只能是小的改变”。
被称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最难啃的硬骨头”的财税体制改革如何以小改动撬动大格局,尚需拭目期待。
财权、财力、事权“倒挂”
刘剑文注意到,此次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的提法,与1994年分税制改革将“财权与事权相匹配”作为基本原则、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其实是处在不同的维度”。
财权是指各级政府依法享有的筹集收入的权力,主要包括税权、收费权及发债权;财力是指各级政府在一定时期内拥有的以货币表示的财政资源,来源于本级政府税收、上级政府转移支付、非税收入及各种政府债务等;事权,是指一级政府在公共产品或服务中应承担的任务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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