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国医院建筑与装备》 > 2014年第6期
编号:12655609
广东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设安全“黑名单”
http://www.100md.com 2014年6月1日 中国医院建筑与装备 2014年第6期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月29日宣布,该省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并且设置食药安全企业“黑名单”,一旦撤销机构资质并纳入“黑名单”,10年内不受理资质认定申请,对受到开除处分的直接责任人员,规定10年内不得从事医疗器械检验工作。

    新修订《条例》共8章80条,以分类管理为基础,以风险高低为依据,在2000年版相关条例的基础上,对加大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责任、强化日常监管、适当减少事前许可、完善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较大修改。新条例规定,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按风险从低到高将医疗器械相应分为一、二、三类。其中,在经营环节,第一类医疗器械放开经营,如创可贴、医用棉签等按照普通工业产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实行备案管理,对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实行许可管理。,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