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讲堂:全国老年人权益保护警示教育案例
崔某,居住权,陈某,·案例一·张某某与王某,陈某继承纠纷案,·案例二·崔某,李某遗赠扶养纠纷案
·案例一·张某某与王某、陈某继承纠纷案基本案情
2012年,陈某某生病住院,在医院内立下代书遗嘱一份,内容为陈某某名下房屋一套,在其去世后,由其母张某某、其妻王某、其子陈某共同居住,房屋所有权由其子陈某一人所有。上述房屋不允许抵押、设限、变卖,其子陈某年满18周岁后可自行处置。上述内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生效:由王某赡养老人张某某至百年,并抚养其子陈某至年满18周岁。遗嘱的最后,由代书人和几位见证人共同签字。陈某某去世10年后,其母张某某不认可遗嘱的真实性,主张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遂诉至法院。
处理结果
法院认为,结合涉诉遗嘱及证人证言,可以认定被继承人对涉诉房屋的处理意志为让儿子陈某继承,同时,为其母张某某和其妻王某设立了居住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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