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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065314
教师工作倦怠研究综述(3)
http://www.100md.com 2005年3月1日 《心理与行为研究》 2005年第3期
     Brenninkmeijer和Yperen提出了一个工作倦怠的诊断标准,他们将44位机能正常的个体与29位临床诊断为倦怠的个体的MBI分数进行比较,结果表明,以“耗竭分数+1”作为倦怠的诊断标准,可以产生较低的倦怠诊断错误率(6.8%)。依据这个标准,被诊断为倦怠的个体,不仅要求具有较高的耗竭分数,百分位数为75或更高,而且还应当具有较高的人格解体或较低的个人成就分数[22]

    加拿大的心理分析学家、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曾经提出了一个工作倦怠的诊断标准。他们认为个体疲劳的程度可以作为工作倦怠的主观指标,具体包括三个方面:(1)工作不满意感和职业的不胜任感导致自尊的丧失;(2)有多种身体症状而没有可识别的器质性病变;(3)注意力难以集中、易怒和消极情绪。个体长达数月的时间内工作绩效的显著降低作为工作倦怠的客观指标[23]

    也有学者采用疾病的国际分类标准中关于神经衰弱症的标准来对工作倦怠加以诊断,除此以外,这些症状必须与工作相关。因此,可以将与工作相关的神经衰弱症作为工作倦怠的诊断标准[23]。依据国际分类标准,神经衰弱症的诊断标准为:(1)在心理的努力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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