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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316363
纪检干部腐败容忍度与其组织忠诚的关系(4)
http://www.100md.com 2018年1月1日 《心理与行为研究》2018年第1期
     4.3情绪稳定性和外向性在腐败容忍度对组织忠诚影响中的调节作用分析

    在纪检干部发挥纪检监督权力时,谁来监督纪委,是目前引起重视的问题。前人研究表明:纪检队伍的优质化是防范纪检权力腐败的三个重要方面之一(王元峰,2015)。本文证实了腐败容忍度对组织忠诚的影响受人格作用调节,大五人格中情绪稳定性水平越高、外向性水平越高会对腐败容忍度与组织忠诚的影响起到减弱作用。所以,在选拔纪检干部时要考虑到人格特质因素。大五人格在工业与组织心理学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大五”可以很好的预测工作绩效,尤其是周边绩效,而其中,尽责性是最有效的预测因子,情绪稳定性在许多方面对个体都有负面影响(钟建安,段锦云,2004)。除了大五因素之外,研究者们还从其他人格方面探讨了人格与腐败容忍之间的关系。如王哲和顾昕(2017)认为:责任感越强,对周围人群较包容和友善的个体,对腐败现象越不能容忍。廖晓明和陈洋庚(2014)认为性别、风险态度、个体信念等因素与公职人员腐败倾向相关,女性比男性更不倾向选择腐败行为;对于需要创新的精神的岗位,应选择风险偏好者,而对于从事程序性工作的岗位要选择风险规避者,来尽可能降低腐败风险;公职人员对官员腐败的整体判断以及其对普通民众对公职队伍廉洁性的判断,会影响其腐败行为。所以,应适度增加女纪检干部的比重,在选拔纪检干部中要注重对风险态度和个体信念的考量。以往对腐败的研究,往往从客观层面来阐明腐败水平的决定因素及治理措施,从主观层面研究腐败的容忍度及个体层面因素对腐败的影响研究较少。本研究以纪检干部的组织忠诚人手,探讨其腐败容忍度与组织忠诚之间的关系,加入了工作倦怠、大五人格因素一并考虑,是对纪检干部这一群体进行研究的有益尝试。随着中国反腐道路的越走越深入,纪检干部肩负的历史使命任重道远,对于这一特殊群体的科学研究也应进一步丰富。

    5结论

    纪检干部的腐败容忍度与其组织忠诚度呈显著的负相关,或者说,越“干净”的纪检干部对组织的忠诚度就越高。在这一关系之中,干部的工作倦怠程度起到不完全的中介作用,因此,要适当地降低干部的倦怠程度,让他们有进行放松和自我调节的更多机会;另外,由于本研究发现人格的调节作用,因此,在選择纪检干部过程中,也要适当考虑人格特质的影响,要尽可能选择那些“诚信老实”、“责任心强”的人,而要适当限制那些“喜欢社交”的人进入纪检队伍。 (刘丹 张建新 张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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