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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313154
社会动机与“自我—他人”对创造性表现的影响(3)
http://www.100md.com 2018年3月1日 《心理与行为研究》2018年第3期
     3研究结果

    3.1操纵检验

    本实验根据获得报酬的不同方式来操纵社会动机(按照团体表现计分启动亲社会动机,按照个人表现计分启动利己动机),用一道题来检验被试的社会动机操纵是否有效。要求被试报告出实验过程中的感受,采用5点计分,1代表完全不符合,5代表完全符合。题目为“因为我的工作能使团队受益,所以我干劲十足。”(Bechtoldt etal,2010)。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发现,亲社会动机组相比于利己动机组有更高的亲社会动机,并且差异显著,证明了亲社会动机操纵的有效性。对于“自我-他人”的操作检验,在实验中要求所有被试对于假设是为自己创造和为小组中他人创造时,进行社会距离的感受性评定(1表示非常近,5表示非常远)。“自我一他人”条件下被试的感受性评定进行配对样本T检验,差异显著,进而说明“自我-他人”维度操控的有效性。

    3.2假设检验

    方案1与方案2是同质的材料,因此将方案1和方案2的结果取平均值(见表1,图1和图2)进行分析。分别以新颖性、有效性以及创造性总分为因变量,以社会动机和“自我.他人”为自变量进行重复测量方差分析。结果表明,新颖性上,社会动机主效应显著,F(1,56)=8.32,p<0.01,n2=0.13,利己动机组显著小于亲社会动机组;“自我-他人”主效应显著,F(1,56)=13.85,p<0.01,n2=0.20,自我组显著高于他人组;两者的交互作用不显著,F(1,56)=0.06,p>0.05。在有效性上,社会动机主效应显著,F(1,56)=4.84,p<0.05,n2=0.08,利己动机组显著小于亲社会动机组;“自我-他人”主效应不显著F(1,56)=0.90,p>0.05;两者的交互作用不显著,F(1,56)=0.30,p>0.05。在总体创造性上,社会动机主效应显著,F(1,56)=11.11,p<0.01,n2=0.17,利己动机组显著小于亲社会动机组;“自我-他人”主效应显著,F(1,56)=7.71,p<0.01,n2=0.12,自我组显著高于他人组;交互作用不显著,F(1,56)=0.00,p>0.05。

    4讨论

    本研究通过采用不同的指导语引导被试进入不同的情境,来操纵社会动机和“自我.他人”变量,进而考察“自我-他人”创造表现的差异如何受不同社会动机的影响。结果发现:在新颖性、有效性和总体创造性上,亲社会动机组得分均显著高于利己动机组。在新颖性和总体创造性上,自我条件下的得分显著高于他人条件;而在有效性上,自我和他人组的得分差异不显著。但是本研究没有发现社会动机与“自我一他人”的交互作用。

    本研究关于社会动机对创造性的影响,在新颖性、有效性和总体创造性上,亲社会动机组均显著高于利己动机组,与李阳和白新文(2015)的研究结果一致,再次证明了亲社会动机对创造性的促进作用在东方文化背景下也适用。并且本研究进一步深入探究社会动机对新颖性和有效性的影响,结果发现亲社会动机对新颖性和有效性均有明显的促进作用。这与以往研究认为动机只对新颖性较为敏感的研究结果不一致(Ford&Gioia,2000)。这一结果证明了亲社会动机对创造性多个维度的重要性,并且支持了动机性信息加工理论。

    本研究发现在新颖性得分和创造性总体得分上,自我条件显著高于他人条件;而在有效性上,“自我-他人”的差异不显著。这一结果说明“自我-他人”因素对新颖性和有效性的影响是不同的,“自我-他人”因素仅与新颖性联系紧密,这与以往从解释水平其他心理距离方面获得的研究结果是一致的(FOrster,2009;FOrster et al,2009)。

    但是本研究发现为自己创造比为他人创造成绩更好,这与以往解释水平视角下为他人创造比为自己创造成绩更好的研究结果相反(Polman&Emich,2011;蒋美娥,2011;王欢,2014),这很可能是由于与以往研究相比,本研究中在实验材料的改善以及被试情境卷入度的增强,使得社会文化情境因素对人们有关“自我-他人”的理解产生影响所致(Wray&Stone,2005)。根据社会价值理论,人们倾向于按照具体情境中社会认可的价值系统为他人决策,在不同情境中“自我一他人”决策的冒险度会发生反转,例如,Beisswanger等人(2003)的研究发现当处于日常情景时,由于冒险是大家认可的性格特点,因此个体为他人决策比为自我决策时更加冒险;而当处于政治领域时,谨慎稳重是更加被社会或情景认可的价值体系,在此种情景下个体为他人决策比为自我决策更加谨慎(Hibbing&Alford,2005)。就本研究而言,创造产品中的新颖性代表了“不常见、稀少、独特”,但在中国集体主义文化大背景下,大多区域是社会规范约束力强的“紧”文化(卢俊等,2017),中国社会认可的价值系统是偏谨慎和保守的,因此,个体按照“紧”的社会认可的价值系统为他人创造时会更加保守和谨慎,从而导致他人比自我条件下的新颖性水平以及创造性总体水平更低。本研究在东方文化背景下,初步说明了在“自我-他人維度”人们的情境卷入程度更高时,自我和他人的差异是主要受社会价值影响而不是受不同解释水平的作用,但是本研究中没有具体测量解释水平,后续研究还需要在实验中通过问卷等方式对解释水平的变化进行测量从而来排除解释水平对“自我一他人”的影响。此外,“自我一他人”差异如何受不同具体情境中社会价值的变化而发生改变还需要后续研究进一步探讨。

    另外,本研究没有发现社会动机与“自我-他人”的交互作用,这表明虽然亲社会动机能够显著的促进新颖性和有效性,而且为自己创造和为他人创造之间存在差异,但是社会动机与“自我-他人”对创造性表现的影响是相互独立的。本研究假设亲社会动机能够促进观点采择能力,通过达到去自我中心化,作用于他人,进而提高创造性思维水平。东方文化背景下,由于“自己一他人”的界定不同,而动机对不同社会距离他人(熟悉他人和陌生他人)的影响存在差异(刘永芳等,2014),因此社会动机与“自我_他人”维度可能会交互作用影响创造性表现,但是本研究中东方文化背景下的被试并没有在为他人创造时表现出更高的创造性思维表现,也就是说社会动机并没有成功的作用于他人,从而使得社会动机与自我一他人维度的解释水平之间交互作用不明显。

    5结论

    (1)亲社会动机对新颖性和有效性都有促进作用。(2)“自我-他人”与新颖性关系密切,对有效性影响不显著。(3)为自己创造比为他人创造更加具有创造性。(4)社会动机与“自我一他人”对创造性的影响不存在交互作用。 (张克 杜秀敏 董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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