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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284575
“病-理-法-方-药”现代中医诊疗程式的探讨
http://www.100md.com 2024年12月31日 中西医结合心脑血管病杂志 2024年第17期
吴伟,中医药大学
     摘要“理-法-方-药”是传统中医辨证论治的核心临床思维模式。吴伟教授在传承国医大师邓铁涛教授“五诊十纲”理论基础上,结合临床经验,提出“病-理-法-方-药”是现代中医临床诊疗程式,衷中参西,病证结合,具有重要的临床指导意义。

    关键词病-理-法-方-药;辨病辨证辨治;中医诊疗程式

    doi:10.12102/j.issn.1672-1349.2024.17.036

    “理-法-方-药”是传统中医的临床思维模式。辨证是中医诊疗疾病的根本,“以证统病”是其中关键,但现代临床仅仅“以证统病”,难以满足中医临床的需要。吴伟教授传承中医学的中医临床思维,在国医大师邓铁涛教授“五诊十纲”理论基础上,结合自身临床经验,提出“病-理-法-方-药”作为中医临床的典型诊疗程式。在吴伟教授的临床诊疗过程中,“辨病、辨证、施治”三者逻辑明晰、运用灵活,受益匪浅,现总结如下。

    1中医“理-法-方-药”思维模式

    1.1内涵与优势

    “理-法-方-药”作为传统中医诊治疾病的基本思维方法,是中医临床进行辨证论治的指导思想。辨证论治是基于病人四诊信息,审“理”以明病机,而后确定治法的过程,此即所谓“法随证立”[1]。而治疗方案的确定乃是基于治法的选择,治法一旦确定,则“方从法出”“以法组方”“方以药成”顺理成章。“理-法-方-药”作为传统中医临床诊疗的基本思维过程,是在中医理论的指导下对人体功能失调做出病理概括,从而确立治法,最终指导选方用药的模式[2]。吴伟教授指出“理-法-方-药”当是中医临床实践的核心诊疗思维,其优势在于普适性强、诊疗效率高,运用得当可完成大部分临床病例的诊疗。

    1.2“以证统病”的局限性

    吴伟教授指出,“理-法-方-药”依赖于“证”的确立,往往容易导致“以证统病”的情况。“证”是对疾病处于某一阶段的病理概括,是可变的;“病”则包含疾病病机本质及转化演变、转归预后的全过程特征,是不变的。在临床诊疗中,过分强调或孤立运用“辨证论治”“理-法-方-药”的思维模式会存在以下局限性[3-4]:1)只强调“证”的识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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