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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月1日 《家庭护士》 2007年第1期
     多数病人都认为到医院看病,必须听从医务人员的“指挥”。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知识、维权意识的增强,不少病人认为花钱看病,自己想怎样医务人员就得给我怎样,在医患关系上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

    病人在诊疗过程中的确有自己的权利必须得到尊重和保护,但在享受权利的同时,病人也应当意识到自己同样有责任和义务配合医务人员的诊疗工作。

    病人的权利

    1.病人有享受医疗的权利。

    病人最基本的权利就是有权获得有效的诊断、治疗。它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病人有享受平等医疗的权利:病人有权接受安全有效的诊治;病人有权要求清洁、安静的医疗环境;病人有权知道为自己诊疗的医生、护士的姓名:病人有权了解有关诊断、治疗、处置及病情预后等内容,并有权要求对此做出通俗易懂的解释:病人有权决定自己的手术及各种特殊诊治手段:病人有权了解各种诊治手段的相关情况。

    2.病人有拒绝治疗的权利。

    3.病人有要求保密的权利。

    4.病人有参与评估的权利。

    5.病人有监督维护自己医疗权利实现的权利。

    病人的义务

    1.病人在感到不舒服的时候有尽可能及时到医院就医的义务。

    2.病人有准确提供医疗资料的义务。

    3.病人有遵从医生医嘱的义务。

    4.病人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

    5.病人有尊重医务人员及其他病人的义务。

    6.病人有按时、按数支付医疗费用的义务。病人在病愈后有及时出院的义务。

    7.病人有接受医院进行随访工作的义务。

    权益被侵犯时怎么办

    怎样才能够在诊疗活动中有效地保护自己呢?在这里向您推荐一些对策:

    1.可以直接向相关的医务人员提出自己的疑问,要求对方给予明确的解释。比如当您被要求接受某种检查、治疗或手术时,您应当向医生详细了解它的目的、可能产生的副作用甚至危险,尤其是在医生让您签署某些知情同意书时,您更应该认真了解做与不做的利弊,做出理智的、对自身有利的选择。

    2.妥善保留相关的实物、记录及资料。看病过程中的病历、处方、治疗单以及各种检查报告结果一定要妥善保存。当您对医生的诊断、治疗措施与效果产生疑问,特别是医患双方产生纠纷的时候,这些记录资料对事实真相的判定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3.医院均设有专门接待门诊病人投诉的门诊部办公室或医患关系办公室,您可以及时地向工作人员反映您的意见,或随时拨打门诊大厅墙上公示的医疗举报投诉电话。当您对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感到不满意时,可以随时向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反映。

    4.如果您对医院给您的答复仍感到不满意时,您还可以向医院的上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如区、县卫生局反映,相关的工作人员会帮助您协调解决与医院的纠纷。

    5.当您与医院方面对造成纠纷的医疗行为责任意见不一致时,您还可以向所在地医学会提出要求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届时,将由您与院方代表从医学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医学专家对该医疗纠纷做出鉴定意见,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6.最终您还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医疗纠纷,特别建议您前往法院起诉时做好尽可能充分的准备工作。您可以咨询律师,了解法院受理的程序。

    点评:无论是求医问药的病人,还是治病救人的医务人员,双方只有建立了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和谐医患关系,病人的权益才能够真正得到保障。

    (摘自《健康报》), http://www.100md.com(赵 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