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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48177
西北大学生性道德问题调查(2)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1日 《中国性科学》 2006年第11期
西北大学生性道德问题调查
西北大学生性道德问题调查

     2.464.4%的大学生对“性自由”论调的看法是“既不赞成也不反对”

    由表4调查数据可计算出,全体被调查对象对“性自由”论调的看法依次是,64.4%的大学生既不赞成也不反对,持中立态度;25.1%的大学生认为“有害无益”;7.2%的大学生认为“应提倡”;3.3%的大学生认为“有益无害”。

    从表4性别分析比较可见,男大学生仅在“既不赞成也不反对”一项的比率明显低于女大学生11.7%外,其余各项的比率均高于女大学生。数据表明,男大学生比女大学生更多地赞成或有条件的赞同“性自由”论调,而女大学生对“性自由”论调从自然本性上较为排斥,这个调查结果与胡珍教授在2000年的调查结果一致。从表3和表4中的数据比较可看出,男大学生更愿意接受“性自由”观念,并认为传统的贞操观是封建思想,却对自己的恋人过去曾和他人发生过性关系的行为很在乎,表现出了很强的矛盾性。这一特点是我们对大学生进行性教育时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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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41.6%的大学生认为“大学生在恋爱期间发生性关系”是出于“满足生理需要”

    调查对象中41.6%的大学生认为在恋爱期间发生性关系是出于“满足生理需要”(排在第一位);18.9%的大学生认为出于“排除寂寞”;17.0%的大学生认为在恋爱期间发生性关系是“随大流”;有22.5%的大学生认为是出于“升华爱情”。

    表5显示,从不同性别的大学生对“大学生在恋爱期间发生性关系”的认识来看,男大学生回答“满足生理需要”的比率明显的高出女大学生25.9%,而回答“升华爱情”、“排除寂寞”和“随大流”的比率均低于女大学生。相反,女大学生认为发生性关系是为了“升华爱情”的比率高出男大学生11.7%,这说明女大学生在恋爱期间发生性关系时更看重的是爱情,而不是性欲,男大学生更多地考虑生理需要,却较少考虑感情和责任因素。所以,八成以上的男大学生对恋爱期间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评价不高,因为只有16.7%的男生认为恋爱期间发生性关系是出于升华爱情,83.3%男大学生却认为是出于“满足生理需要”、“排除寂寞”和“随大流”,这一数据与表3中的数据相联系,不难看出为什么男大学生对恋人的失贞很在意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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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37.9%的大学生认为“只要两人同意就可以发生性关系”

    从表6中的数据可计算出,西北大学生对婚前性行为的看法依次是:37.9%的大学生认为“只要两人同意就可以发生性关系”;35.5%的大学生认为“只要感情深,无需指责”;只有24.2%的大学生认为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2.4%的大学生认为应受行政处分。 

    由表6可以发现,47.2%的男大学生认为“只要两人同意就可以发生性关系”,而女大学生只有30.3%,比男大学生低16.9%,她们中30.3%的人认为“婚前性行为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对婚前性行为保持谨慎态度。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将表中后两项数据相加,只有26.6%大学生对婚前性行为持否定态度,其中女大学生占32.2%,男大学生占19.6%,可以看出女大学生受到的性道德约束要比男大学生多,自律性相对较强。其余73.4%的大学生对婚前性行为持肯定或理解态度,认为“只要两人同意就可以发生性关系、”或“只要感情深无需指责”,证明当代大学生的性行为已恪守着“双方自愿、感情为重”的性道德原则,这与表4中对西方的性自由观念的看法形成了千丝万缕的联系,64.4%的大学生对性自由的论调既不反对也不赞成,从心理上表现出默认,所以绝大多数大学生对婚前性行为是默许的,他们认为大学生的性行为是私事,而不属于社会行为,因而不应受社会道德的约束,这种极端的个人主义观念如不及时引导,会影响以后的性行为走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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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一半以上的大学生认为恋人对其有了性暗示有助于恋爱关系的升华

    西北大学生面对恋人性暗示的反应依次是,41.4%的大学生认为“更加信任、亲密,对恋爱关系的升华有积极效果。”;27.4%的大学生“假装没注意”;21.4%的大学生“开始怀疑对方的恋爱动机”;只有9.8%的大学生会“不知所措”。

    从表7数据比较来看,男大学生回答“面对恋人性暗示的反应”是“更加信任、亲密,对恋爱关系的升华有积极效果”的比率明显高出女大学生46.5%,其余各项均明显低于女大学生。我们将女大学生对恋人的性暗示“假装没看见”和“开始怀疑对方的恋爱动机”两项数据相加,可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被调查的全体女大学生中有69.1%的人出于传统道德的约束以及自我保护的本能表达出“不愿意”的态度。这一数据表明绝大多数西北女大学生仍能在婚前坚守“性纯洁”的态度,她们的自我防范意识、对外界诱惑的抵御能力和性道德的自我控制力相对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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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73.3%的大学生为了保持婚前“性纯洁”而未曾有过性行为 

    从表8中数据可以看出,近73.3%的大学生为了保持婚前“性纯洁”而未曾有过性行为;其中10.8%的大学生在发生性关系时采取了避孕措施;9.0%的大学生未曾考虑避孕措施;7.0%的大学生没有采取科学的避孕措施,我们将后三项的数据相加,不难得出结论:西北地区在校大学生中仅仅有26.7%的人有过性行为,其中女大学生未曾有过性行为的比率明显低于男大学生11.4%。尽管如此,令人担忧的是近几年大学生发生性行为的比率在不断增高,1990年刘达临教授的调查结论为,9.8%的大学生发生过婚前性行为;而2000年胡珍教授的调查结论为11.3%的大学生发生过性行为,其中女性比例明显低于男性;2002年10月由重庆师范学院心理科学系杨万洋等6名在校学生在重庆28所高校进行的调查表明:23.5%男生、10.2%的女生发生过性行为,说明大学生性行为的发生比率逐年上升。

    2.969.1%的大学生认为婚外情不能理解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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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表9调查数据可看出,在全部调查对象中,对婚外情的看法依次是“认为不道德的行为”的大学生占51.0%;认为是“对自己不和谐婚姻的一种补偿行为”的占30.8%;认为是“寻求刺激的行为”的大学生占10.8%,而认为是“违法行为”的大学生只占7.3%。我们将“不道德的行为”、“寻求刺激的行为”和“违法行为”的三项数据综合,不难看出69.1%的大学生认为婚外情不能理解和接受。

    由表9中性别分析比较可看出,女大学生认为婚外情是“不道德的行为”的比率高出男大学生14.5%,而认为是“对自己不和谐婚姻的一种补偿行为”、“寻求刺激的行为”比率却低于男大学生11.5%,可以看出,女大学生比男大学生更痛恨婚外情,从心理上、感情上都很难接受。同时,在被调查的全部对象中30.8%的大学生从婚姻质量上看待婚外情的,认为婚外情是对自己不和谐婚姻的一种补偿,有条件的接受婚外情的大学生更多地考虑婚姻质量,尤其是男大学生注重婚姻质量的比率高出女大学生5.5%的比率。

    3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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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西北大学生的性观念相对来说受中国传统性道德文化的影响很大,因此,大多数大学生都能理智地、客观地看待、分析相关问题,并能有效地判断一些不正确的性观念、性言论。比如83.3%的男大学生对在校期间发生性关系的评价不高,近73.3%的大学生为了保持婚前“性纯洁”而未曾与人有过性行为,69.1%的大学生对婚外性行为不能理解和接受,由此可以说明西北大学生的性伦理观并没有出现媒体所描绘的道德危机和混乱,这是值得我们欣慰的。同时也应看到,由于长期受封建思想的束缚,性健康教育在我国未能得到正常的开展。许多西北大学生的性伦理观存在理论脱离实际和言行背离的现象,在封建性“禁锢”和西方“性解放”“性自由”等不健康思想的双重作用下,很自然就形成了不良的性刺激强与科学的性教育弱的矛盾。如64.4%的大学生对“性自由”论调的看法是“既不赞成也不反对”,却对自己的恋人过去曾和他人发生过性关系的行为很在乎,表现出了很强的矛盾性;又如有73.4%的大学生对婚前性行为持肯定或理解态度,认为“只要两人同意就可以发生性关系”或“只要感情深无需指责”,证明当代大学生的性行为已恪守着“双方自愿、感情为重”的性道德原则,这与西方的性自由观念的看法形成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另一方面近七成的大学生认为贞操很重要,并将贞操与以后的幸福紧密联系在一起,说明当代大学生的性伦理道德观很不成熟、很不稳定,由此看来加强对当代大学生的性道德教育是十分必要的。大学阶段是性生理发育成熟和性心理逐渐完善以及性道德逐渐定型的时期[3], 我们认为应在高校教育教学生活中,通过对大学生进行性生理、性心理、性伦理和性道德等综合的、全面的渗透性教育,从而培养大学生能够在性活动中遵守社会性道德规范,尊重自己、理解他人,指导当代大学生把性文明程度作为自身人格的一部分加以修养。

    参考文献

    1刘达临. 中国当代性文化—中国两万例“性文明”调查报告[M]. 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0.

    2胡珍. 中国当代大学生性现状及性教育研究[M]. 成都: 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2000.

    3郭贤坤,程启秀,边疆,等. 大学生性心理与性行为调查[J].健康心理学杂志2002,10(4):12.

    [收稿日期:2006-08-06], 百拇医药(哈玉红 张玉堂 海存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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