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限定支付情况及变化趋势分析与优化建议
剂型,注射剂,中成药,1资料与方法,2结果与分析,1仅限门诊和定点药店使用,2二线用药限制,3医疗机构限制,4特定人群限制,5险种限制,6适应证限制,3讨论及建议
罗芬,李一意,罗霞*(1.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药学部,长沙 410011;2.中南大学临床药学研究所,长沙410011)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全民医保改革纵深推进,在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目前,我国已建立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3.5 亿人,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1]。2020年12月28日,国家医保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以下简称2020年版《医保药品目录》)的通知,通过本次目录调整,2020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为2800 种,其中西药1426 种,中成药1374 种,目录内中药饮片未作调整,仍为892 种[2]。本次目录调整共新调入119 种药品(含独家药品96 种,非独家药品23 种),多数是经过谈判实现降价的独家药品,共涉及31 个临床组别,占所有临床组别的86%,患者受益面广泛;共计29 种药品被调出目录,主要为临床价值不高且可替代,或者被药监部门撤销文号成为“僵尸药”等品种[3]。2020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文旨在分析2020年版《医保药品目录》限定支付情况的基础上探究其变化的趋势和管理思维,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以促进医保政策的优化升级。
1 资料与方法
本研究以2020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以下简称2019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以下简称2017年版《医保药品目录》)为分析材料,归纳2020年版《医保药品目录》中药品的限定支付类型,描述各类型在药品数目、中西药占比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通过分类分析、对比分析等进一步研究各类型所涉及药品的特征,同时探讨2020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对药品限定支付的调整逻辑及管理思想。相关数据处理运用Excel 2013 软件。
2 结果与分析
2020年版《医保药品目录》有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共有845 种(本研究具体到剂型),占总数(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的总和)的22.89%,其中西药407 种(占西药目录28.54%),中成药322 种(占中成药目录23.44%),中药饮片116 种(占中药饮片目录13.00%)。
本研究将其分为仅限门诊和定点药店使用、二线用药限制、医疗机构限制、特定人群限制(主要指限儿童用药)、险种限制(限工伤保险或生育保险)和适应证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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