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住院患者临床药学巡诊服务规范(试行)
监护,药师,第一部分基本要求,职责范围,人员要求,第二部分工作内容,入院阶段(患者入院24h内),住院期间,出院阶段(患者出院前48h内),第三部分其他,工作记录,收费标准
湖南省药学会2023年10月8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新增和修订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46号)》,广大药师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23〕27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学门诊服务规范等5项规范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520号)等文件和政策,在具体实施各项收费类药学服务项目过程中,仍存在诸多困惑。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住院患者临床药学巡诊服务的规范管理,促进药学服务转型和发展湖南省药学会组织相关专家和资深一线临床药师编写了这份服务规范,供广大医疗机构参考。
第一部分 基本要求
一、职责范围
医疗机构临床药学巡诊是指符合规定资质的临床药师参与住院患者临床巡诊,应用药学专业知识为住院患者提供的与药物使用相关的药学服务,以提高药物治疗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与依从性。
二、人员要求
医疗机构从事临床药学巡诊工作的药师应符合以下条件:取得临床药师岗位培训证书,经本医疗机构认定在临床药师岗位上工作的药学专业人员。
第二部分 工作内容
一、入院阶段(患者入院24 h内)
(一)药学查房与问诊
对新入院患者,药师通过药学查房与问诊,及时收集以下信息:
1.患者一般情况;
2.入院诊断和治疗药物;
3.既往用药史;
4.药物及食物过敏史;
5.近期药物治疗的疗效和不良反应等。
(二)入院药物重整
1.服务对象
入院药物重整的服务对象,重点为以下新入院患者:
① 接受多系统、多专科同时治疗的慢性病患者,如慢性肾脏病、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冠心病、脑卒中等患者。
② 同时使用5种及以上药物的患者。
③ 医师提出有药物重整需求的患者。
2.工作内容
① 通过与患者或其家属面谈、查阅患者既往病历及处方信息等方式,采集入院患者初始临床信息。具体包括目前正在使用的药物、既往使用过的与疾病密切相关的药物和保健品的名称、剂型规格、用法用量、用药起止时间、停药原因、依从性等。
② 药师根据诊断及采集的用药信息,对比患者正在使用的药物与医嘱的差异。如正在使用的药物与医嘱存在不适宜用药或出现不一致的情况,药师应当提出用药方案调整建议,并与经治医师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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