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健康维权路的启示 等(1)
这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个真实事故。2006年3月4日,是原告刘振东命运开始转机的一天。
这天,他收到了法院的终审判决书,终审判决维持了一审的判决,一审原告全面胜诉,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至此,这一起因不当治疗导致当事人残疾,在医院推诿、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当事人愤起并最终拿起法律武器,走上了长达近7年的“讨回健康”之路的事件,有了最终结果。
对刘振东来说,说不上是兴奋,还是激动,他在记者面前露出了几年来少见的笑容。艰难的生活让他笑不出来。
6年前,他还是一名健康而风华正茂的淄川企业职工,有一天,刘振东下肢某个部位突然出现红肿,他于是到当地一家企业医院就医,在医生的建议下做了手术,没想到这一手术使旧病未好又添新病,病发部位肿胀未消,并且形成难治的凸现包块,严重地影响了正常的身体功能,凸现部位经常被衣物摩擦得鲜血淋漓。经省级有关专家诊断,一致认为此手术是错误的,把病人的正常组织切除了,他的残疾不是因为疾病,而是因为错误的手术。
生活失去了往日的快乐,致残带来的痛苦伴随着刘振东生命的每一刻,他无法进行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他到医院想讨个说法,但医院的推诿和逃避责任的做法,使他饱受了世间的冷漠。他咬咬牙愤起走上了为健康讨个说法的漫漫之路。几年奔波,这个身高1.86米的大男人身体严重透支,体重一度下降至92斤。
法律是公正的,法律最终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打赢官司的他,感慨万千:“7年的漫漫之路,我终于为自己讨回了一个说法,但我此时此刻竟高兴不起来,这7年我是用生命的一部分和美好幸福的生活作代价来办了这样一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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