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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肉不亚硝”的尴尬(1)
http://www.100md.com 2010年12月1日 《健康必读》 2010年第12期
     “严打”期间市场仍能买到货

    前不久,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的一家河南烩面馆发生一起亚硝酸盐中毒事件。30多名食客食用面条后,出现心跳加快、身体瘫软、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因为救助及时,患者均无生命危险。据悉,这家餐馆误当食盐使用的亚硝酸盐购自附近的一家农贸市场。

    据了解,由于误食亚硝酸盐造成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早在2000年就下发通知,要求亚硝酸盐必须由化工原料商店或建材商店专营,严禁集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经营。

    日前,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地区的一家农贸批发市场。在市场经营调味料的大厅内,记者随机询问了几家摊主,均表示“卖亚硝酸盐”。但“当天不能取货。定下来,明天再来拿”。见记者态度诚恳,一位女摊主表示,货在外面的车里,可以马上去拿,15元一袋,不讲价。

    在等候女摊主外出拿货时,旁边的另一位女摊主询问记者买亚硝酸盐干什么。

    “餐馆制作卤肉,用一些。”记者回答。

    “最近市场查得紧。不让卖。”她上下打量记者,“你背个包在这里转悠,大家都以为你是市场管理的。不敢卖给你。一袋就赚几块钱,查到了,划不来。”

    “为什么市场要查?”记者追问。

    “前些日子,北苑出事(指前文提到的中毒事件),把那边的市场都封了。我们这边也紧起来,严打。”她回答。

    “既然不让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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