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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778528
心肺复苏初级生命支持程序的个体化实施
http://www.100md.com 2010年5月1日 陈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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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R47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83(2010)06-0106-02

    【摘要】目的:了解在急诊科内实施心肺复苏时,在初级生命支持阶段, 急诊医生对开放气道(A)、人工通气(B)、胸外心脏按压(C)、电除颤(D)四个步骤的选择情况和实施顺序,以及各个复苏步骤被使用的次数。方法:对51例在急诊科心肺复苏成功患者在初级生命支持阶段的ABCD程序的实施顺序和采用次数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51例在急诊科心肺复苏成功的患者中,完全按照ABCD顺序实施的只有5例,有6例患者的是按照DCAB的顺序完成的,其余患者只是采取了部分的复苏步骤。在ABCD四个步骤中,C步骤运用了36次,ABD步骤都运用了29次。结论:在急诊科内进行心肺复苏时,在初级生命支持阶段,可以根据患者实际情况,个体化选择复苏步骤和实施顺序。

    【关键词】心肺复苏;初级生命支持;个体化

    心肺复苏的初级生命支持步骤包括:开放气道,人工通气,胸外心脏按压和电除颤,简称ABCD。在临床工作中,是否一定要按照这个顺序进行操作?各个步骤是否具有同样重要的价值?近3年来,我科心肺复苏完全成功51例,现将51例复苏成功患者的心肺复苏程序回顾性分析如下。

    1 资料和方法

    1.1 一般资料:患者51例,其中男性38例,女性13例,年龄14-76岁,平均年龄58.35±0.25岁,发生心跳或呼吸骤停的原发病分别为:心脏疾患30例,中毒8例,电解质紊乱6例,呼吸道疾患5例,窒息2例。5 1例患者有45例发生在院内,其中30例在心电监护下发生心跳或呼吸停止,其中心跳先停止的23例,呼吸先停止的7例。

    1.2 心肺脑复苏成功的标准[1]:Ⅰ期复苏成功:心搏(窦性、结性、室性加速)恢复≥2h;Ⅱ期复苏成功:心搏恢复后有效循环建立〔在有或无药物维持下动脉收缩压>80mmHg(1mmHg=0.133kPa)〕≥24h;Ⅲ期复苏(脑复苏)成功:心肺复苏后,无严重脑功能障碍(植物状态、脑死亡)、意识清楚(有指令性行为,包括嗜睡)。以上51例患者均达到Ⅲ期复苏(脑复苏)成功,其有效心跳包括窦性、结性、室性加速心律。

    1.3 复苏程序:复苏过程中所采取的每个步骤的操作方法均按照2005年心肺复苏指南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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