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的若干问题思考(1)
关于现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的若干问题思考,问题研究,“新医改”,非基本医疗保障
【中图分类号】R39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83(2010)07-0161-03【关键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问题研究;“新医改”; 非基本医疗保障
【摘要】:随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开展,覆盖我国城乡的整体医疗保险体系终于成型。但是不管在制度层面还是在操作层面上,体系中都存在了较多的问题和争议。本文将根据我国三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作状况,主要结合云南省的具体情况,指出问题所在,并结合当前“新医改”的趋势,为医保改革的下一步工作提出可行的对策建议。
一、现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当前,我国城乡居民享有的三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分别是:1999年起实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3年起实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以及2007年起实施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三项保险单独核算,独立运作,相互补充又互不干涉,保障了绝大多数居民的利益。但是这些制度在运作过程中还是显露出了一些问题:
(一)三大基本医保制度分项分地管理的问题较多
1.体系中的三大保险分属于不同的部门来管理,以云南省为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级市、县(区)医保部门负责,“新农合”由各级卫生部门管理,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虽由各区级医保部门运作,但实际却是由医保部门和卫生部门共同管理。三大医保制度无统一的管理部门,使得在宏观调控和政策实施上难以做到相互协调。而这种分项管理、独自运作,不利于总体医保体系的收支平衡,无法做到相互调剂,不利于当前医保制度的协调发展。
2.“同制不同策”。同一项制度却有着不同政策规定的问题不仅广泛存在于地市之间,甚至在同一地市的各县区中也会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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