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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770359
浅谈基层疾控如何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2)
http://www.100md.com 2011年4月1日 《健康必读·中旬刊》 20114
     4.2.6.3 尽可能使用无针注射器和其他安全装置。

    4.2.6.4禁止用手处理破碎的玻璃器具。装有污染针、利器及破碎玻璃的容器在丢弃之前必须消毒。

    4.2.7培养基、组织、体液及其他具有潜在危险性的废弃物须放在防漏的容器中储存、运输及消毒灭菌。

    4.2.8实验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护前必须进行消毒。

    4.2.9人员暴露于感染性物质时,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并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方案。

    5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5.1实验室基本管理

    5.1.1实验室内的布置和准入

    a)在主实验室应合理设置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

    b)非实验有关人员和物品不得进入实验室;

    c)在实验室内不得进食和饮水,或者进行其他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d)实验室工作人员、外来合作者、进修和学习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及其岗位之前必须经过实验室主任的批准。

    5.1.2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资格和培训

    a)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是受过专业教育的技术人员;

    b)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被告知实验室工作的潜在危险并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自愿从事实验室工作;

    c)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所有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

    5.2实验室特殊管理为避免和处理源于不安全操作引起的意外事故,必须严格执行以下原则:

    5.2.1针对可能的的危险因素,设计保证安全的工作程序。

    5.2.2事前进行有效的培训和摸拟训练。

    5.2.3对于意外事故要能够提供包括紧急救助或专业性保健治疗的措施,足以应付紧急情况。5.2.4实验室事故处理: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生意外,如针刺和切伤、皮肤污染、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和口鼻眼内、衣物污染、污染试验台面等均视为安全事故。应视事故类型等不同情况,立即进行紧急处理。具体措施必须形成书面文件并严格遵守执行。在紧急处理的同时必须向有关专家和领导汇报,并详细记录事故经过和损伤的具体部位和程度等,由专家评估是否需要进行预防性治疗。

    注:[1]未经培养的感染材料的操作:指未经培养的感染性材料在采用可靠的方法灭活前进行的病毒抗原检测、血清学检测、核酸检测、生化分析等操作。

    [2]样本检测:包括样本的病原菌分离纯化、药物敏感性实验、生化鉴定、免疫学实验、涂片、显微观察等初步检测活动。

    参考文献:

    [1]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三册WHO2004.

    [2]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要求,GB19489-2008.

    [3]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233-2002.

    [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6.第2版.

    [5]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04.

    [6]人间传染性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卫生部.2006., http://www.100md.com(高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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