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例复发性剖宫产瘢痕妊娠的临床分析(2)
2016年10月-2018年10月间我院收治复发性CSP患者33例(此期间我院全部CSP住院病例656例),均符合2016年8月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计划生育组制定的《剖宫产术后子宫瘢痕妊娠诊治专家共识》制定的诊断标准,剔除可疑诊断及诊断不明确的病例,其分型亦按照此标准进行。1.2 方法
回顾性分析33例复发性CSP患者的临床资料,包括:患者的年龄、学历、孕次、流产及剖宫产次、初次CSP距前次剖宫产时间、两次CSP时间间隔、两次CSP分型、临床表现、B超下孕囊或包块大小、治疗方案、术中出血量,是否存在切口憩室等情况, 应用SPSS 22.0统计软件处理数据,计数资料比较采用2检验,计量资料比较采用t检验进行统计学分析。检验标准α=0.05, P<0.05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一般情况及发病情况
33例复发性CSP患者发生率约占同期收治CSP患者的5.03%(33/656),其中3例为第三次CSP,其余30例为第二次CSP,年龄平均为(34.88±4.08)岁,初次妊娠年龄为(25.64±2.8)岁,孕次(4.39±1.32)次,产次(1.51±0.71)次,剖宫产(1.27±0.45)次,有9例患者有2次剖宫产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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