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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品尝“甜”滋味
http://www.100md.com 2007年8月17日 《糖尿病新世界》 2007年第7期
     人间美味,说到底是由酸、甜、苦、辣、咸五种味道衍生变化而来,“甜”是美味,没有甜自然就“索然无味”。绝大多数食品、饮料的“甜味”,是制作过程中人工加入的,通常使用三类甜味产品:

    一是糖类,如蔗糖、葡萄糖、果糖、果葡糖浆等,在我国通常称为糖,并视为食品。天然糖类甜味纯正,没有安全性问题,但对于有高血糖或糖尿病、想控制膳食热量摄入的人来说,就需要尽量避免摄入。

    二是糖醇类甜味剂,由天然糖加工生产的,包括木糖醇、山梨醇、麦芽糖醇等,在体内参与代谢,也产生热量,但低于蔗糖,吸收相对缓慢,对血糖的影响较小,比较适合高血糖或糖尿病患者使用。

    三是高强度甜味剂,如糖精、甜蜜素、阿斯巴甜(蛋白糖)等,我国用于食品加工的甜味剂主要是指这些化学合成的甜味剂,过量使用可能有损健康。但是,有些高强度甜味剂,如甘草甙、甜叶菊甙等,则是天然产品。

    甜味剂是指赋予食品以甜味的食品添加剂,按其营养价值又可分为营养型和非营养型。营养型主要指麦芽糖醇、蔗糖、葡萄糖浆等,它们除了有甜味,还产生热量;非营养型主要是指很少或几乎不产生热量的甜味剂,木糖醇、阿斯巴甜、糖精钠比较常用。

    那么,到底什么是无糖食品?按照国际惯例,无糖食品是指不含蔗糖(甘蔗糖和甜菜糖)和淀粉糖(葡萄糖、麦芽糖、果葡糖)的甜味食品,但无糖食品必须含有食糖替代品,目前我国已经批准列入食用卫生标准的只有麦芽糖醇、山梨醇、木糖醇、乳糖醇,而不是用糖精、甜蜜素等高倍甜味剂生产的甜食品。《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明确指出,如果食品标明“无糖”,就要求其每100克食品中所含的糖不得高于0.5克。而且,标准中特别注明,这里指的糖包括所有单糖和双糖。

    目前市场上的无糖食品,在食品标签中,大多笼统标注“甜味剂”、“复合甜味剂”、“蛋白糖”等不规范的名称,而不注明其真实化学名称。所以,消费者在食用时一定要格外谨慎。在选购无糖食品时,不仅要看其是否标注“无糖”字样,还要看其配料表,对标注“无蔗糖食品”字样的食品也要注意,了解该产品添加何种甜味剂作为糖类替代品,看是否适合自己使用。

    “无糖食品”只是一种食品,没有降糖作用,绝不能替代药物的治疗。即使质量合格,其含糖量仅是较低而已,绝不是真的无糖。因此,糖尿病患者食用无糖类或低糖类食品时,要尊重科学,遵从医嘱,最好在医生的指导下合理控制主食的摄取量。,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