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控制应用于妊娠糖尿病治疗的疗效探讨(2)
1.2 诊断标准
①妊娠期两次空腹血糖值在5.8 mmol/L以上。②在妊娠24~28周时,对孕妇进行50 g葡萄糖筛查,结果显示:1 h血糖在7.8 mmol/L以上,血糖筛查结果为不正常,随后再实施OGTT试验,结果显示空腹12 h,服用75 g葡萄糖后,其空腹血糖在5.6 mmol/L以上,1 h血糖在10.3 mmol/L以上,2 h血糖在8.6 mmol/L以上,3 h血糖在6.7 mmol/L以上,如果满足上述两项,那么则可判定为妊娠期糖尿病。③50 g葡萄糖筛查结果显示在11.1 mmol/L以上,空腹血糖在5.8 mmol/L以上[3]。
1.3 方法
对常规组患者采取常规护理干预措施,即对患者进行健康宣教、用药指导、运动指导等,叮嘱孕妇定期回院进行产检,且对其予以跟踪随访,以及时了解病情发展。在此基础之上,对观察组患者予以饮食控制,具体内容为:在妊娠初期,孕妇每日所需的能量和未怀孕之前并无差别,即每天所需能量的摄取量等于标准体重乘以(30~35) kcal/(kg·d),其中,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身高(cm)-105,另外,1 kcal=4.184 kJ[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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