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对妊娠期糖尿病孕妇胎儿的检查效果分析(2)
1.2 方法首次检查于孕期达到24~27周,使用超声进行检查,对胎儿的双顶径、头围、腹围、肝脏及股骨的长度等情况进行测量并记录。分娩前3 d内或分娩前10 h内再针对胎儿的各项指标进行第二次检查。
1.3 评价标准
根据两组胎儿的发育情况及各项指标进行对比。
1.4 统计方法
所有患者的临床基础数据资料均用SPSS 17.0统计学软件处理,计量资料用(x±s)的形式表示,并采取t检验或F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产妇在24~27周时胎儿的发育情况
实验结果显示,实验组胎儿的双顶径、股骨长度、头围和腹围和对照组胎儿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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