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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520172
替米沙坦治疗糖尿病肾病的临床效果(1)
http://www.100md.com 2020年1月1日 《糖尿病新世界》 20201
     [摘要] 目的 观察替米沙坦治疗糖尿病肾病的临床效果。方法 选择该院80例糖尿病肾病患者实施此次研究,时间为2018年2—10月,根据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观察组(40例)和对照组(40例)。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使用替米沙坦,对照组使用马来酸依那普利分散片,比较两组患者临床效果。结果 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7.50%,对照组为25.00%(P<0.05)。两组治疗前LDL-C(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脂血症(TG)、总胆固醇(TC)水平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治疗后HDL-C水平高于对照组,LDL-C、TG、TC水平低于对照组(P<0.05)。 观察组总有效率为95.00%,对照组为80.0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空腹血糖、餐后2 h血糖、糖化血红蛋白水平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在糖尿病肾病患者中实施替米沙坦药物治疗,能够提升患者治疗效果,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并改善患者血脂及血糖指标。

    [关键词] 替米沙坦;糖尿病;肾病;总有效率

    [中图分类号] R58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4062(2020)01(a)-0174-02

    糖尿病在临床上较为常见,指水、糖、蛋白质等一系列代谢紊乱综合征,大部分是因为患者胰岛功能出现异常造成,该疾病致病因素包括精神因素、血管活性物质代谢异常、高血压、肾脏血流动力学异常等。糖尿病肾病为糖尿病合并症之一,该疾病具有复杂的代谢紊乱,如病情严重,成为终末期肾病,会增加治疗难度[1]。该疾病患者高血压、水肿、蛋白尿等并发症可造成患者肾功能衰竭,是造成该疾病患者残疾、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此次研究中,选择2018年2—10月该院糖尿病肾病患者80例,对其实施替米沙坦治疗,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该院80例糖尿病肾病患者实施此次研究,根据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观察组(40例)和对照组(40例)。纳入标准:①具有糖尿病肾病症状患者;②年龄在40岁以上患者;③能够完成此次研究,且对此次研究药物不过敏患者。排除标准:①近期服用过其他治疗糖尿病肾病药物者;②存在严重肝脏、肾脏、心脏疾病患者;③具有脑部神经疾病或者语言功能障碍,无法正常沟通患者;④患者因为多种因素,退出此次研究。观察组中男26例,女14例,年龄45~82岁,平均年龄(67.56±1.68)岁;病程3个月~10年,平均病程(5.32±1.24)年;对照组中男25例,女15例,年龄46~80岁,平均年龄(67.52±1.54)岁,病程3个月~11年,平均病程(5.24±1.32)年。两组患者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对照组实施马来酸依那普利(国药准字H20051002规格:5 mg;剂型:片剂)治疗,1次/d,10 mg/次。

    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增加替米沙坦(国药准字H20050902),1次/d,20~40 mg/次。两组治疗时间均为4~6周。

    1.3 观察指标

    观察两组治疗效果。治疗效果判断标准:显效:患者FBG在7.0 mmol/L,UAER降低程度在50%以上;有效:患者症状有所改善,各项指标未达到显效标准;无效:患者治疗后病情无改善,甚至出现加重现象;总有效率=有效率+显效率。

    观察两组血脂指标。包含: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高脂血症(TG)、总胆固醇(TC)。

    观察两组空腹血糖、餐后2 h血糖、糖化血红蛋白水平。

    1.4 统计方法

    将数据纳入SPSS 17.0统计学软件中进行分析,计量资料比较使用t检验,用(x±s)表示,计数资料使用χ2检验,用百分比(%)来表示,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治疗效果

    观察组显效26例(65.00),有效12例(30.00),无效2例(5.00),总有效率为95.00%,对照组显效20例(50.00),有效12例(30.00),无效8例(20.00),总有效率为80.00%,经对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114,P=0.043)。

    2.2 血脂指标

    观察组治疗前TC为(5.62±1.03)mmol/L,TG为(2.36±0.12)mmol/L,HDL-C为(1.57±0.12)mmol/L,LDL-C为(3.85±0.41)mmol/L,对照组治疗前TC为(5.63±1.23)mmol/L,TG为(2.40±0.10))mmol/L,HDL-C为(1.51±0.42)mmol/L,LDL-C为(3.75±0.42)mmol/L,两组治疗前血脂水平差异无统计学意义(t=0.039,P=0.969;t=1.620,P=0.109;t=0.869,P=0.388;t=1.078,P=0.285)。观察组治疗后TC为(4.12±0.21)mmol/L,TG为(1.74±0.41)mmol/L,HDL-C为(1.31±0.14)mmol/L,LDL-C为(2.54±0.22)mmol/L,对照组治疗后TC为(5.52±0.22)mmol/L,TG為(2.44±0.13)mmol/L,HDL-C为(1.02±0.04)mmol/L,LDL-C为(3.44±0.32)mmol/L,经对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29.113,P=0.000;t=10.293,P=0.000;t=12.597,P=0.000;t=14.658,P=0.000)。, 百拇医药(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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