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糖尿病孕妇不同时期加用胰岛素治疗对妊娠结局的影响(2)
1 资料与方法1.1 一般资料
将该院接诊的104例妊娠合并糖尿病孕妇以孕期长短为依据平均分成观察组与对照组。观察组(孕期≤32周)、对照组(孕期>32周)。观察组孕妇年龄区间在23~42岁之间,平均年龄为(26.9±1.6)岁;孕周区间在24~32周,平均孕周为(28.4±1.3)孕周。对照组孕妇年龄区间在22~40岁之间,平均年龄为(26.5±1.4)岁;孕周区间在33~38周,平均孕周为(35.6±1.5)孕周,两组孕妇基础数据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诊断标准
以《妊娠合并糖糖尿病诊治指南》为依据,将妊娠合并糖尿病分为孕前糖尿病及妊娠期糖尿病。孕前糖尿病指妊娠前确诊糖尿病病情的患者;妊娠前未进行血糖值检测且妊娠期血糖值出现异常,或出现高糖症状的孕妇。妊娠期糖尿病指的是妊娠期间孕妇进行OGTT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孕妇空腹血糖值≥5.1 mmol/L,餐后2 h血糖值≥8.5 mmol/L[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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