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要达到基本规范的探讨
第1页 |
参见附件(432KB,3页)。
[摘 要] 本文在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部全面启动医院评审工作,及配套文件的基础上,总结了多年来的实践经验,提出了病历书写应达到规范性、时限性、科学性、道德性和责任性的要求是实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基本要求。对临床医师书写好医疗文件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关键词:医疗文件 书写质量 基本要求
中图分类号:197.31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1672-5085(2006)11-0037-03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介绍页,详见PDF附件(432KB,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