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部创伤合并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机械通气治疗的研究
中图分类号:R56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5085(2008)4-0301-02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cute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ARDS)在严重胸部创伤中的发生率和死亡率均较高。2000~2007年我院对8例由创伤造成的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采用以呼吸机通气治疗为核心的综合治疗,获得较好效果,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取我院2000~2007年8例因创伤导致的ARDS患者,其诊断标准参照文献[1],在发病期间任何时间符合上述标准者即可作为研究对象。其中男6例,女2例,年龄22~53岁,平均36岁。创伤原因:车祸5例,煤矿塌方3例。并发肋骨骨折8例,均为多根、多处肋骨骨折,5例血气胸,3例血胸,8例创伤性湿肺,心脏挫伤4例(以伤后新出现心律失常和CK-MB异常增高为诊断标准),合并一过性意识障碍或昏迷5例。伤后就诊时间30min~3.5t、平均1. 5 h。因创伤而实施头、胸、腹等部位脏器手术的病人不在研究范围内。对照组取自本院同期收治的7例未用呼吸机治疗的胸部创伤导致的ARDS病人。
1.2 方法
1.2.1 病人在入院后经充分镇痛、镇静、吸氧、气管内吸痰、胸壁固定等措施后,血气分析提示PaO2=仍<60 mmHg( 1 mmHg= 0.133 kPa)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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