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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种恶性肿瘤药提高报销比例
http://www.100md.com 2012年9月1日 《中外健康文摘A版》 2012年第9期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16种恶性肿瘤放化疗常用辅助性治疗药品将由原来的门诊待遇报销调整为按门诊特殊病待遇报销。

    据悉,此次调整主要以恶性肿瘤放化疗常用的镇痛药为主,包括羟考酮、吗啡、布桂嗪、罗通定等16种不同剂型的药品。调整后,这些药品的报销额度、比例都将明显提高。

    据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以往标准,一名参保在职职工患者化疗期间,如在三级医院门诊使用“吗啡”等镇痛药发生费用10000元,普通门诊报销个人需支付4260元,负担比例为43%;而新政策实施后,个人仅需支付2605元,负担比例降到了26%。

    据悉,参保人员如果患有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功能不全需长期进行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都可提出“特殊病种”申请。持二、三级定点医院出具的特殊病种诊断证明,到医院医保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审批单,携带社保卡及审批单,到参保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

    此外,下一步还将陆续出台政策,对肾透析、白血病、血友病等重大疾病设立补充保险,之后患者将可进行二次报销。

    (摘自《新京报》), 百拇医药(温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