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走穴”得防后遗症
医生“走穴”现象乃众所周知的“潜规则”。据有关人士透露,卫生部门早在2002年就明令禁止医生“走穴”,但仍屡禁不止,“走”得越凶,知名度越高,炙手可热。原因无非两个:一是基层医疗资源缺乏;二是“走穴”利润可观。据说在南方某地,名医“走穴”一次,就能赚到相当于医院一个月的工资。一般“炒更”的行情是一次三五千块钱,多的能拿到一万。新医改方案提出“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说白了,就是允许光明正大地“走穴”了。变禁为疏,这意味着我们一成不变的医师制度终于“破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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