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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拒派急救车该担何责
http://www.100md.com 2013年1月1日 中外健康文摘B版 2013年第1期
     重庆市丰都县一名孕妇临盆,打120急救电话,可丰都县董家镇中心卫生院的120热线工作人员以下雨路不好走为由,拒绝派车,结果孕妇不幸去世,死者家属将医院告上法庭。

    因为120急救中心的渎职,导致年轻的孕妇遗憾离世。这不仅令死者家属伤心,也让广大公众痛心不已。尽管家属起诉医院以后,经过法官调解,医院赔偿死者家属4万元。但是4万元能抵消医院失职,能挽回孕妇的生命吗?

    救死扶伤本是医生的天职,医生对病情十万火急的孕妇如此冷漠、绝情,医德何在?虽然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急救车到达现场的时间,但救死扶伤是每个医务工作者的最高信念,如果救死扶伤的急救承诺可以当做儿戏,那就是一种底线的失守。

    痛定思痛,医院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深刻反思,当地卫生部门也要深刻反思,引以为戒,拿出整改措施,追究相关人员失职责任,并给急救行业立规矩,改进急救机制,细化急救规范。如果急救程序被理顺,卫生部门对急救效率作出严格规定,主动接受民众监督,严惩不给力的120承办医院与医护人员,谁还敢拿民众的生命开玩笑?如果悲剧之后,急救机制依然不顺,监管问责机制继续缺位,不仅民众抱怨,急救行业的形象也将一落千丈,医患互信也将失去民心基础。

    (摘自《新京报》), 百拇医药(叶祝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