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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宝箴为推行新政大力反腐
http://www.100md.com 2013年11月1日 青春期健康 2013年第11期
     臣到任数月,稍事激扬,即私相指目,以为怪异,诟议横生,动以声势报复相恫吓。不谓谣啄纷纭而外,竟至以忿竞不平之鸣,直斥其非,遥相禁制如王廉者。假如任赀财奉旨竟饬入官,臣自当钦遵奉行,不能曲如其意,党同之患,更复何如?

    陈寅恪祖父陈宝箴是1895至1898年的湖南巡抚,三年任内的最大业绩是使湖南的维新变革走在了全国的最前面,朝廷上下、国内国外,无不为之瞩目。他到任之初,为推动改革,首先从整顿吏治入手。他深知各级官员的腐败风气如果不导之入正,什么改革也办不成。所以陈宝箴雷厉风行,抓住典型,很快罢免了劣迹多端的常德知府文杰,以及府县以下昏墨不称职的官吏,先后察劾二十余人。

    尤其长沙府幕僚任驎一案,情节曲折而又出人意料。陈宝箴到任之前,已有人参奏该任的诸多罪状,朝廷诏令确切查明。经详查后,陈宝箴奏报朝廷:“查任原籍江苏宜兴县,在湘游幕多年,广通声气,植利营私,湘省繁要州县刑幕,类出门下及为所推荐,否则多无敢延聘。以致奔竞之徒趋之若鹜,即谨厚之吏,惧其吹求,亦不敢不曲意周旋。似此气焰薰灼,实为湖南官场之蠹。”因此奏请“即行勒令回籍,不准逗留”。此一奏章写于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十二月三日即获批准上谕:“臬幕任,在湘盘踞多年,广通声气,又附名各省保案,蒙捐指省,著即行勒令回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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