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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054523
住校中学生从床上摔落受伤学校被判承担主要责任
http://www.100md.com 2017年5月1日 《青春期健康》 2017年第5期
     案 例:

    未满13周岁的杨某是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某中学的一名学生。2006年12月7日晚,杨某没有在学校安排的床位上休息,而是换到没有护栏的上铺睡觉时,从上铺掉下来,摔伤右眼及脑部。经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杨某的伤被评定为七级伤残。

    [问题] 对于事故的發生,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结果如何?

    [评析]

    学校应当承担责任。最终,法院认定中学生杨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校住宿期间,学校应当排除各类不安全因素,而学校却未能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致使杨在校期间人身受到伤害,依法判决学校承担70%的赔偿责任。,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