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证
虽然我失去照顾萍妹一生的机缘,但我会紧握友谊之手,做她的知音、知己,与她共同分担未来生活路上的险阻与不快,分享她的幸福与喜悦,让人世间最珍贵的友谊之花,开出纯洁醉人的馨香来。三十年过去了,真没想到,“摇篮锁配”的我们已经中年。一个退役的国家运动员,一个地方上小有名气的乡土作家,兴奋之情不亚于失散已久亲人的重逢。但是这份迟来的弥足珍贵的情谊,是那么沉重。
萍妹是我的娃娃亲,在我们村人人皆知。很小的时候,双方本分的父母,就为我们缘定今生,交往甚繁甚切。只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我们,那时年纪尚小,不谙事理,在内心深处,早早埋下了刻骨铭心的兄妹情。
“老婆”,对年幼的孩子,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是个羞于开口羞于示人的词。在记忆深处,萍妹家与我家是世交,不是亲戚胜过亲戚。她的每次出现与到来总使我局促不安。
记得萍妹来我家,我好像从不敢正眼看她,只是偷偷趁人不注意时,瞟一眼,再瞟一眼。印象中,她穿个红灯芯绒上衣,爱笑爱说话,与我缄默害羞的性格恰恰相反。我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坐在一旁,背对着与妹妹说笑的她,心却在聆听,甚至有亲近融进她们的愿望,但懦弱的我未曾有一次真正走近她。
她常出现在我家里,有时还住上一两天,久而久之,在我的心中,她已然是一个不住家的特殊妹妹。父母对她很好,她一出现,家里的氛围就特别喜庆热闹,我也说不上什么原因。父母对她的宠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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