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与性的博弈关系
爱情是婚姻的基础婚姻是人类性行为的基础,而正常性行为的前提是爱情,所以爱情是婚姻的大前提。
爱情是人类男女间基于生命繁殖的本能和确保身心快慰而产生的互相倾慕和追求的生理的、心理的和社会的综合现象。爱情的根源在本能,这种本能不仅把男女的肉体,而且把男女的心理引向一种特殊的相互结合。
爱情是人类异性间的一种崇高情感,具有排他性、专一性、只存在于彼此相爱的男女之间。两性间的爱情,不仅由人的自然属性即生物属性所决定,而且还由人的社会属性即人们在社会中的活动、地位、需要、社会的伦理观念、价值观念等社会属性所决定。因此,爱情在爱的形式、内容、求爱方式等方面,具有一定时代、民族、阶级、国家的一些具体特点。爱情是婚姻的感情基础,但它又不等同于婚姻。在阶级社会中,特别是在封建时代,爱情与婚姻往往相脱离,存在着无爱情的婚姻状态。在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及其以后,随着人的个性解放,才开始出现了爱情与婚姻的结合和统一。但资本主义社会私有观念等因素仍影响着人类的爱情与婚姻。一般来说,两者并不能真正实现统一。有爱情无婚姻,有婚姻无爱情的现象依然大量存在。
婚姻是与性联系在一起的,但是婚姻的动机却不仅仅表现为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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