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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52082
婚姻不是除法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家庭文化》 2015年第1期
     蕊29岁那年,以“剩女”的身份经媒妁之言与小她两岁的胜结婚。婚后蕊才发现,自己属典型的“病急乱投医”,胜与她,根本就是两路人。可是,父母在,不轻言“离婚”,蕊还是决定尽量和胜过下去。

    蕊贤惠能干,工作上算不上“白骨精”,也至少是工作稳定,薪水不薄。而胜则职业飘忽,收入微薄。因此,自结婚到小孩9岁的10多年间,胜除了在黄金降到谷底那年送了蕊一只黄金手镯,便不曾给过蕊一分钱。家中的一切大小开支,全部是蕊所挣。胜,似乎只是这个家的客人,蹭吃蹭喝还蹭睡。

    蕊觉得自己的婚姻相当不幸,她的家人也这样觉得,特别是蕊的母亲,甚至因此患上了抑郁症,因为当初这门婚事是她一手撮合的。

    作为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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