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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477670
“以房养老”效果仍待时间检验
http://www.100md.com 2017年1月2日 《家庭文化》 2016年第8期
“以房养老”效果仍待时间检验

     据中国保监会网站7月15日发布的《中国保监会关于延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并扩大试点范围的通知》,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并将试点范围从原有的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城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的部分地级市。

    所谓“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就是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而在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同时享有房产的升值部分。

    试点两年响应者寡

    据了解,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开展反向抵押保险试点;2014年6月,保监会发布《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反向抵押保险试点,试点期间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试点两年,共有42户家庭57位老人参与试点并完成了承保手续;四个试点城市中,北京16户、上海12户、广州12户、武汉2户;参保老人平均年龄为71.6岁,平均每户月领养老金约9071元,最高一户月领养老金2万余元。

    以四个城市庞大的老人基数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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