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创新初探
资助体系,创新措施
庄金鑫【摘要】贫困生资助工作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是影响我国整体教育质量和社会稳定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我国贫困生资助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亟待解决。本文针对当前贫困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现有资助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进一步创新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具体方法和措施。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 资助体系 创新措施
我国高等教育已经由精英教育逐步过渡向大众教育,高校学生数量快速增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量也随之急剧增加。据教育部调查统计,普通高校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15%~30%,其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所占的比例为8%~15%[1]。随着贫困生数量的增加,贫困生问题渐渐成为受到社会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
胡锦涛总书记曾明确要求“完善资助困难大学生的机制,帮助贫困家庭大学生完成学业”。在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下,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减、免”为主要内容的多元化、多层次的资助体系,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水平”,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青年学子健康成长和成才。目前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仍然存在资助工作效率较低、资助渠道较窄、经济资助不尽公平合理、注重经济扶困忽视心理疏导等问题,如何进一步解决好上述资助工作中的问题,不仅关系到贫困生的成长、成才,而且关系到高校的稳定和持续健康发展。
一、当前贫困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1.贫困标准界定难
高校贫困生是指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就学期间无力支付教育费用或支付教育费用较困难的学生[2]。就高校贫困生现状来看,较明显的极度贫困学生还是极少数;偏远地区农村学生、城市下岗职工子女等支付教育费用较困难的学生占多数,这导致贫困大学生中多数贫困生的家庭贫困程度往往很难判定。因此,摆在资助机构面前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界定贫困生的贫困程度,进而给予相应的资助额度。
目前,高校一般根据学生持有的户口所在地各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建立贫困生档案、认定学生的贫困等级。该方法存在明显的弊端。首先,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对贫困的标准认知有差异,往往出现根据经济发达地区标准认定的贫困生,其经济条件、生活水平明显优于经济落后地区的贫困生;其次,受资助资源限制,部分贫困程度较轻的学生受资助金额相对较少,导致有些贫困生为了成为重点资助对象而故意夸大自己的贫困程度;第三,部分学生家庭并不贫困,但是为了获得资助,通过各种途径开具贫困证明,部分乡土人情观念浓厚,街道、乡镇以及县级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碍于情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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