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实践与探索
婚育,义乌市,计生
何琴玉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稳定低生育水平,是计划生育管理体制的一个重大变革和创新。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构筑新形势下依靠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这一新机制,为计划生育工作充满了活力。近年来,浙江省义乌市计生委为加快农村计划生育民主与法制建设,努力促进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及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提高了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义乌市率先在赤岸镇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后,集中精力组织策划、全面推广,在实践中探索出许多宝贵的经验:
一、计生村民自治有利于促进计划生育工作“两个转变”
义乌市稠城街道辖59个行政村和社区,首先进行了逐个排队分析,反复研究,最后确定该街道大王村作为示范村。该村有164户,人口402人,年人均收入20000元,是经商、租房办厂的专业村,经济条件较好,村风民风淳朴,计生基础工作适中,村级班子和计生配套组织力量较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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