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罪大恶极依法“打拐”避免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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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知三儿童是花朵,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一旦儿童遭遇拐卖,会给家庭带来巨大灾难,给社会带来极大负面影响。日前,网络争相报道山东省聊城市一农民郭刚堂24年的寻子历程,其情上天垂怜,撼动了多少人心。幸运的是,2021年7月11日,在公安部门的帮助下,郭刚堂一家人终于团圆。为避免发生孩子被拐的悲剧,学习有关法律,增强多方保护意识尤为重要。法律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指出:【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中涉及拐卖儿童罪的相关条文如下: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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