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北方药学》 > 2020年第5期
编号:1476828
浅谈我院药品的效期管理
http://www.100md.com 2020年12月12日 北方药学 2020年第5期
有效期,责任人,药房,1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2药品的日常管理,3药品的贮藏,4贮藏环境及设备的维护,5拆零药品的效期管理,6监督管理机构,7加强教育培训,8结果,9结论
     梁仕珍 容中业(阳春市人民医院药学部 阳春 529600)

    药品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合格的期限[1]。在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中,药品效期管理一直是一个难点,由于药师、护士给患者发放使用过期失效的药品事件及引发的医疗纠纷时有报道,科学、合理地对药品效期进行管理显得极为重要。以下就我院药品效期的管理方法,确保用药安全,减少医院的经济损失工作谈点粗浅认识。

    1 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

    完善的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工作人员的技术操作,有章可循,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若药品管理的制度不完善,将出现大量近效期或过期药品,给用药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的效期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使药品效期管理各环节更加规范,我院制定了药品效期管理规定。

    1.1 药品购进的效期管理

    1.1.1 效期为12个月的药品,购进时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

    1.1.2 效期为18个月的西药,购进时有效期不少于12个月。

    1.1.3 效期为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的西药,购进时有效期不少于18个月。

    1.1.4 成药购进时有效期不少于12个月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594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