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在我院的应用效果分析
药学,1资料和方法,1基线资料,2方法,3观察指标,2结果,1执行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前,后我院药品使用情况,2执行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前,后我院医疗相关指标情况,3执行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前,后我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情况,3
曾 扬(明溪县总医院药剂科,福建 三明 365299)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医药服务供给机制,降低虚高药价的重要抓手。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实施,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实施意见》[1-2]。国务院2018年11月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全国范围内的药品集中购买和使用工作[3-4]。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正式启动实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试点方案和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旨在评价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的价值,本次研究选择2018年6月至2020年5月期间医院药物使用情况开展分析。
1 资料和方法
1.1 基线资料
从我院调取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医院药品使用数据,作为对照组,未采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调取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医院药品使用数据,作为观察组,采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
1.2 方法
对照组,未采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观察组,采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方式如下。
(1)推广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政策方针。在全国集中采购政策正式启动的初期,医院召开了医务科、药剂科、财务科、信息科等部门的会议,对全国集中采购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和分工。组织科室负责人会议,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全面的推广,形成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2)提供中选药品和保证其供货。医药卫生与医药治疗学会借鉴各试点城市医院的做法,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根据医保局下达的合同任务,按照药品使用合理性、经济性、包装适配性和患者遵从性,适时调整《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保证25种药品按照一定的流程纳入医疗保障范围,上年有一定数量的药品,要在一定期限之内,按照一定的标准,将中选的药品纳入药品目录,并按照一定的时限,按照标准进行药品的定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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